人生有緣、緣起緣滅,公司與員工的關係亦是如此,有時候因為公司經營因素造成緣分結束,例如:結束、公司縮編、公司人力調整,有時是因為個人因素造成緣分無法繼續,例如:轉換跑道、另謀高就、同業挖角 …. 等等因素。 如果是個人因素離職雖然感傷,如果不容易造成衝突,如果因為企業因素而要員工離職時可能造成問題錯綜複雜,面對員工非自願離職時主管應如何處置呢?
首先需要認清事實,員工非自願離職的事實是否已經確定無法變動了,如果尚未確定千萬不可透漏以免引起恐慌與負面消息頻傳,如果確定人員名單後就必須員工離職面談了。
沒有一位員工可以接受自己服務的企業告訴他說企業不要他了,離職面談時需要先告訴員工公司面臨的處境與公司對該名員工付出的肯定,降低員工不平的情緒,也確認員工是否有需要協助的地方,例如:寫推薦信、申請員工非自員離職證明書 … 等等,讓員工感受到我們的關心,當然公司資遣相關規定權利與義務也需要向員工說明,不要讓企業與員工走上法律途徑。
面對非自願員工離職時必須兼顧公司、資遣員工、現有員工的感想,主管更應該慎重處理,力求圓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