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區莊敬國小配合九年一貫課程實施,建構「莊重自己,敬天愛人」的學生理想圖像為學校教育發展主軸,從自身品德涵養做起,由內而外發展,以達成認識自我、關懷他人、熱愛生命、尊重自然之教育目標,謀求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之和諧,目前班級數為55班,學生總數約1510人。
佳威企管採購管理講師至莊敬國小教授採購作業流程與探討-有利訓練課程。
為建立政府採購制度,依公平、公開之採購程序,提升採購效率與功能,確保採購品質,因此制定政府採購法,所適用的採購包含工程之定作、財物之買受、定製、承租及勞務之委任或僱傭等。
採購管理講師提出除了政府採購法母法外相關子法與法令要求,尚包含: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政府採購公告及公報發行辦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採購人員倫理準則、採購文件保存作業準則…等等需要一併了解。
說明講解採購決標原則分析-最低標、有利標、複數標,有利標優缺點、適用時機、並針對政府採購法相關法條說明講解決標依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辦理者,應依招標文件所規定之評審標準,就廠商投標標的之技術、品質、功能、商業條款或價格等項目,作序位或計數之綜合評選,
評定最有利標。價格或其與綜合評選項目評分之商數,得做為單獨評選之項目或決標之標準。
未列入之項目,不得做為評選之參考。評選結果無法依機關首長或評選委員會過半數之決定,評定最有利標時,得採行協商措施,再作綜合評選,評定最有利標。評定應附理由。綜合評選不得逾三次。
依前項辦理結果,仍無法評定最有利標時,應予廢標。機關採最有利標決標者,應先報經上級機關核准。最有利標之評選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透過政府採購流程分析、特殊狀況處理原則與關鍵技巧分析,協助學員成為稱職政府採購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