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為財團法人組織的公益慈善團體,由於政府重視此項工作,依更生保護法第四條規定受司法行政部指揮監督,辦理更生保護事業。 更生保護會成立宗旨為保護出獄人及依本法應受保護之人,使其自立更生,適於 社會生活;預防其再犯,以維社會安寧,服務對象包含:執行期滿或赦免出獄者、假釋、保釋出獄或保外醫治者、保安處分執行完畢或免其處分之執行者、受少年管訓處分執行完畢者、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或軍事審判法第一百四十七條,以不起訴為適當,而予以不起訴之處分者、受免除其刑之宣告或免其刑之執行者、受緩刑之宣告者、受徒刑或拘役之宣告,在停止執行中或經拒絕收監者、 在觀護人觀護中之少年、在保護管束執行中者。
為了提升輔導人員協助服務對象儘速達到自力更生能力因此邀請佳威企管財務管理講師教授目標財務規畫課程。
財務管理講師提出要改變現況永遠不嫌遲,如果愈早做愈好,除了早作更需要持續不斷的堅持執行,這個觀念需要在我們輔導服務對象時先行建立這個觀念,讓服務對象產生希望建立信心。
面對財務規劃需要協助服務對象進行自我財務分析、做好財務規劃目標設定,協助服務對象建立財務規劃正確觀念,透過現有資產分析與現有負債分析確認目前財務狀況,現有收入分析與現有支出分析找出財務現金流量,財務管理講師也如何減少支出運用技巧與理財處續運用技巧,讓服務對象透過有系統的理財/財務規劃逐步達成財務規劃目標,讓夢想成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