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局之沿革肇始於50年自99年12月25日改制新北市後,新北市法制局將扮演自治法規再造工程的總樞紐,一方面針對各機關業務職掌法規的檢討、整合及研議,積極予以督導與協助;一方面對於自治法規建立「為民興利除弊」的最高指導原則,透過審議程序落實其立法目的與政策目標,重新規劃建構新北市自治法規。
此外,基於新北市功能地位的重新界定,新北市法制局亦將強化行政救濟、國家賠償、採購爭議、法律扶助及消費者保護機制,提升為民服務效能與在地服務精神,使民眾感受到改制直轄市的真正意義與實質利益。
新北市法制局為了提升志工服務同仁服務水準因此邀請佳威企管服務客戶服務講師教導如何創造感動服務培訓課程。
優質服務需要仰賴服務人員建立正確服務心態與服務行為展現,服務禮儀講師讓志工服務同仁了解服務真正用意,並提出如何具備正確服務心態,在服務客戶時也有所成長。
客戶服務講師運用你如何看待服務讓服務同仁省思自己的服務心態是否正確,並且說明講解志工服務人員面臨的階段性危機分析、如何提升志工服務價值、服務日常應準備事項、服務態度成功座右銘,透過感動客戶服務案例分享,讓志工服務同仁可以建立正確服務價值觀,感動客戶獲得客戶讚賞。 |